| 关于印发《衡南县商务局“排忧解难办实事,化解积案促和谐”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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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1 15:29 文章来源:招商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关于印发《衡南县商务局“排忧解难办实事,化解积案促和谐”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归口及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中央提出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制定《衡南县商务局“排忧解难办实事,化解积案促和谐”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9月24日
衡南县商务局“排忧解难办实事,化解积案促和谐”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排忧解难办实事,化解积案促和谐”主题月活动精神,着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南办通[2009]36号文件精神,动员全局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化解信访积案,以实际行动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促进机关作风根本好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目标
活动目标是:实现“两个确保”、做到“七个坚决防止”。实现“两个确保”,就是要确保衡南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活动喜庆祥和、圆满顺利,确保衡南不出现影响形象、影响发展、影响和谐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任务
要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排查矛盾纠纷。坚持重点核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内的所有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的普遍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登记建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疏漏。
(二)推动“事要解决”。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综合采取政策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实现“四个到位”,即对诉求合理的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
(三)做好事办实事。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工程”推行、成品油管理、市场监测调控、稳定肉价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以实际行动贴近群众,。
(四)稳控重点对象。对联点乡镇中可能到市赴省进京的上访挑头人员和上访老户,要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当面疏导、请人劝导、帮扶引导、法理开导等方式从情绪上稳,采取包案到人、拦截劝返、依法处置等方法从行为上控,确保其始终在稳控视线之内,切实把人员稳控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基层。
四、方法步骤
活动时间:9月7日至10月15日。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一)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工作队联系各乡镇,深入村组调研,现场督促指导此次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
(二)逐案调查。组建主题月活动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原则上一个工作组要调查一个案件,对重点案件要重点对待,重点调查,工作组要采取主动约访、上门家访、群众座谈等方法,深了解案情的起因、发展过程,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充分掌握案情事实,为解决问题作好充分准备。
(三)排忧解难。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当时的政策法律逐个解决问题。在解决个案的同时,还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尽力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四)稳控人员。对尚未结案息诉的信访人和摸排查确定的重点对象,制定稳控措施,落实稳控责任,确保人不出本地、事不越本级。
(五)总结考评。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归档立卷,同时将处理意见按规定报县联席办。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我局成立 “排忧解难办实事,化解积案促和谐”主题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刘振国任组长,副局长谢新华、颜双七任副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三个小组,分别是:谢新华同志任组长的投资客商维稳组,组员:康忠、邓绪平;阳文祥同志为组长的定点屠宰维稳组,组员:蒋小林、汪彪;肖力元同志任组长的内贸维稳组,组员:王冬梅、许建华。各小组都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活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要加强协调。各小组要以服务衡南发展为己任,着眼于化解信访积案,立足于为民排忧解难,既各负其责,又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全力解难的工作格局。
(三)要严格纪律。主题月活动工作组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处理问题,既要讲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又要讲究方法,维护基层单位党组织的权威。
(四)要务求实效。坚持面对面倾听,手拉手帮扶,心贴心交流,实打实解难。每名工作组成员要切实当好案件处理的调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维护稳定的调解员,帮困解难的服务员,落实“四个一”,即确保一次走访谈话,宣讲一次法规政策,解决一个信访问题,办理一件好事实事,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信访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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