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0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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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6 10:26 文章来源:衡阳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目前,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2家,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的认定办法重新认定20家,总数达102家。其中,年产值过5000万元的19家,过1亿元的15家,过5亿元的8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发明专利或6项实用新型专利);目前没有专利的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持有人购买相关专利使用权。二是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享受所得税减免,即将企业的所得税率由25%减按15%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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