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商贸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2009-06-15 10:38 文章来源:衡阳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关于在商贸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一商、二商、物资行管办,各县市区商务局(经贸局),局直属企业,各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
现将《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在商贸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商运调[2009]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商贸领域内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确保商务领域不发生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全市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并请各县市区商务局于6月15日之前将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包括学习传达情况、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报至市商务局企业管理科。
联系人:林晓明
联系电话:8268027
传真号码:8228325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在商贸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商务部《关于在商贸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