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衡阳市酒管工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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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23 10:18 文章来源:衡阳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对衡阳市酒管工作的思考
——参加商务部、商务厅会后感
7月6日至11日,本人相继参加了省商务厅在长沙组织的全省酒管业务培训班和商务部在广州召开的全国酒类流通管理信息化培训班(其间还应邀参加了广东省第四届酒饮博览会暨广东省名酒交易中心开业仪式)。这两次会议分别得到厅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厅部分管领导分别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广州会议上几个兄弟省、市介绍了当地的酒管工作经验,让我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使我们重新审视了自己,从不足中找到了差距,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拓宽了思路、增添了信心。如何从实际出发,后发奋起,实现我市酒管工作的新跨越,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一、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必须依法治酒
“酒”是一种特殊商品,酒类行业既是高利润行业,也是高税行业,更是一个长期受违法侵扰的行业。国家十分重视“酒”的安全问题,商务部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于05、06年相继颁布实施,酒类管理工作走出了无法可依的窘境。2007年底,国务院再次明确了酒类流通管理是商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商务执法主体地位的确立有效保障了酒类法规得以施行。我市酒管工作开展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商务局的统一部署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至目前市本级酒管工作在省内位居前列,但县(市)区酒管基础仍很薄弱,情况堪忧。上海、北京、重庆、广东等兄弟省、市都成立了酒类专卖局,相比之下我市的酒管工作至少落后其3年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酒类管理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下,酒管部门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促酒业发展的好局面。在酒管工作经费上,上海市人民政府还拔付给酒类专卖局酒类质量检测专项资金,用以加强酒类质量监控,酒类专卖局建立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更令酒类违法案件大大减少。
“酒”牵涉到每个家庭每天的生活,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确保人民喝上“放心酒”,是我们酒管部门应尽的责任。我们应该在加大宣传的同时,规范管理好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以《随附单》管理为重要抓手,落实好《办法》和《条例》,促使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高对《随附单》的认知度,真正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依法治酒。
二、以服务促管理,大力扶持地方酒业发展
作为酒类主管部门,要始终树立“服务”观念,大力扶持地方酒类生产企业发展壮大,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广东省酒类专卖局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本地酒类生产企业快速发展,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酒类专卖局会同酒协从宣传、推荐、促销入手,通过两年时间,实现了地方特色酒的起步、发展、形成产业就是很好的实例。目前我市酒类生产企业稍具规模的有七家,但仍不具影响力。我们应该秉承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理念,首先确保本地酒在市级流通领域的“零障碍”流通,采取“推荐、品评、做媒、促销”等形式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再利用全国商务酒管的良好服务平台,将本地酒推广到省内外。作为地方特色产品的“湖之酒”,我们更应积极为其争取市政府的各项支持,鼓励企业攻克技术难关,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带动本地农业产业化,提升粮食附加值,促进劳动就业,实现社会和谐。
三、大力推广“放心酒”工程建设,确保酒类商品安全
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 “放心酒”工程建设,这次会议部、厅有关领导指示“放心酒”工程建设是今后酒管工作的一大主要任务。2006年以来,我市已授牌“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29家,在业界形成良好反响。“示范店”在人民心目中已是一块金字招牌,我们要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示范店”的知名度,促使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形成全民管酒意识。今年下半年,我办要积极推动酒协运转,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建立健全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加大行业协调,促进行业协作,在城区酒楼酒水供应上打破行业潜规则,率先在省内试点,结合“放心酒”工程建设,为“平价放心酒”进酒楼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经验,力争酒管工作新突破。
市酒管办 肖湘波
200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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